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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猥亵儿童获刑5年“判得太轻”?审判长这样说…

在“沉寂”了11个多月后,中国上市公司最大的丑闻之一,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终于宣判。


今(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对于网友质疑是否“判得太轻?”,审判长表示:王振华的行为系猥亵行为而非强奸行为。


△据四川观察


  不公开审理16小时,王振华一审获刑5年


昨(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


△图据网络


普陀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辩护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并查阅全部案卷。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当庭作了最后陈述。


△图据网络


庭审分两天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历时16小时。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评议,于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系猥亵行为,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央视新闻消息,17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在上海普陀区法院一审宣判,王振华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审判长谈定罪及量刑等问题:

1.关于定罪问题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否有性器官的接触是区分强奸罪(包括奸淫幼女)与猥亵儿童罪的关键。本案中,被害人的陈述、司法鉴定意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均证明了被告人王振华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但与被害人不存在性器官的接触。相关司法鉴定意见佐证了该事实。故王振华的行为系猥亵行为而非强奸行为。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经过事先预谋,由周燕芬制造条件,王振华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相关事实有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证人证言和监控视频等证据予以证实,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猥亵儿童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所以,二人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共同犯罪。

2.关于量刑问题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对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猥亵等性侵害行为,属于从重、从严惩处的对象。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王振华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但其不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也不具有其他恶劣情节。被告人王振华对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并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振华到案后及庭审中拒不供认其猥亵的犯罪事实,可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考量本案对被害人身心造成的伤害和影响及社会危害程度,在公诉机关建议的四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内,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周燕芬虽未直接实施猥亵犯罪行为,但其系犯意的提起者,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到了牵线搭桥、承上启下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综合周燕芬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等,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3.关于本案的审理期限问题

法院正式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被告人不认罪,且其中部分辩护人坚持作无罪辩护,故为审慎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而本案系不公开审理案件,不适宜采用线上方式远程开庭,故我院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审限。现疫情趋于稳定,庭审活动逐步恢复正常,故及时安排本案开庭、宣判。

4.关于本案的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的规定,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本案涉嫌性侵未成年人,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故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任何人员不得旁听。

案件受理后,我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向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并及时安排辩护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阅卷。承办法官一直与被害人、辩护人保持沟通,持续了解各方对于本案的意见。合议庭对公诉人及辩护人提交的证据和证人、鉴定人名单等进行充分评议、审核,确定出庭人员名单,依法通知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开庭时间。庭审中,充分保障各方的诉讼权利,听取各方意见。合议庭经过慎重评议后,依法作出本案判决。

5.关于本案中青少年的保护问题

首先,从庭审安排来看,对被害人隐私的严格保护贯穿本案办理的全过程。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并通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出庭。

其次,从办理过程来看,为避免多次询问被害人造成其心理创伤,办案机关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持续保持沟通。公诉机关也安排了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并为其申请了司法救济。

最后,从判决结果来看,本案对被告人的判决既体现了罪罚相当和罪责刑相一致,也体现了依法从重、从严惩处以及对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坚决态度,通过有温度的司法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阳光的成长环境。

审判长在此呼吁:家长、学校和社会,应当从各方面全力保护好未成年人,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本案被害人已经受到了身心创伤,希望无论是网上还是网下,都不要以任何方式对她造成二次伤害,更不要打探未成年人的隐私,衷心希望被害人能从伤痛中走出来,健康快乐地成长。


  猥亵女童被曝光,曾是知名企业家


现年58岁的王振华,为江苏常州人,是中国领先的房地产企业新城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和原董事长,曾以知名企业家、慈善家的形象存在多年。2019年2月,武进区举行重点企业家座谈会,王振华在会上作了发言。2018年,武进当地媒体发布的慈善宣传文章里,还提到了王振华2006年、2009年进入中华慈善排行榜、获得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个人奖的往事。


2019年7月3日,新城控股实际控制人王振华猥亵女童一案被曝光,随即得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的确认。7月3日晚间,新城控股紧急换帅,王振华之子王晓松出任新城控股、新城发展控股董事长。随后,新城系股价集体大跌,也陆续有机构下调对新城控股的评级。7月5日晚间,新城控股发布公开信致歉称,“深感歉意与不安”。


△图据网络


当年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振华批准逮捕。新城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振华已未在公司任职;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据了解,担任王振华辩护律师的是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霖、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李肖霖、陈有西均为目前中国最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一。


  王振华猥亵女童案始末


2019-07-03


有媒体爆出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因猥亵女童被抓,随后上海公安确认。


新城系旗下港股上市公司新城发展控股和新城悦暴跌超20%。


新城控股深夜公告,董事长王振华被刑拘 其子王晓松接任董事长。


2019-07-04


新城系遭遇股债双杀,新城控股一字跌停,至少33家基金已下调新城控股估值,最多看到5个跌停。


新城控股与王振华“切割”,公司官网删除其照片和新闻。


2019-07-05


下午4点港股收市后,新城控股官微发布了公开致歉信。信中连用5个不安表示道歉。


2019-07-07


两名律师实名举报新城控股,直指其涉嫌证券违规。


2019-07-08


新城控股连续第3日跌停,王振华辞去新城控股所有职务。


新城控股连发公告,还原王振华刑拘后24小时。其子7月2日晚获悉案情。


2019-07-09


新城控股打开跌停板,当日暴跌8.90%。


2019-07-10


新城控股股价出现企稳迹象,当日收跌1.02%。


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某某等二人批准逮捕。


2019-07-12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此前收到两名律师针对新城控股的举报信,目前正在按相关法律法规对举报信涉及内容进行核实。


2019-07-15


在半年度经营工作会议上,集团新任董事长王晓松首次发声,从个人价值追求、新城的感情寄托、企业家的责任三个方面承担起新城控股。


2019-07-23


新城控股甩卖40个项目断臂求生。


2019-07-23


江苏省政府撤销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20-04-29


新城控股:实控人王振华被逮捕后,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05-29


江苏撤销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严重违法 道德败坏。


2020-06-02


王振华担任法人代表公司超七成已注销。


2020-06-16


新城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6月16日一审开庭,此案将不公开审理。


2020-06-17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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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四川观察综合自上海普陀法院、经济观察报、央视新闻等
编辑丨赖伟  陈明玥(见习)岳橦(见习)
责编丨蒋胜利
审核丨杨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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